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    2016年12月12日  |   个人案例, 企业债务, 法律咨询, 法院案例, 要债方法, 讨债技巧  |    0 条评论  |    448

深圳追债公司

一、非金融债权收购,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1、采用股权收购的方式,则由于被收购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未履行的合约仍应由被收购公司承担。

2、采用资产收购的方式,并不收购对方公司的债务、股权,则该公司的债务收购公司承担,被收购公司可以用得到的钱偿还所欠债务。

二、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吗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务公司律师讲债权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深圳债务公司律师讲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深圳要账公司
回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