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债公司新闻,欠款人抢劫债权人借条成抢劫罪

   |    2017年11月25日  |   个人案例, 企业债务, 收债新闻, 法律咨询, 要债方法, 追债找人  |    0 条评论  |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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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收债公司新闻,欠款人抢劫债权人借条成抢劫罪,2017年5月15日欠款人还钱之名将债权人约了出来,然后将美工刀架在债权人的颈上,迫使其交出装有全部借条原件的钱包,随后逃逸。后,欠款人在家人陪同下自首,积极退脏。

公诉机关认为,欠款人之行为构成抢劫罪,且数额巨大。
欠款人之辩护人认为,欠款人抢的是借条,借条不能等同于财物,不应依借据的数额认定“抢劫数额巨大”。
附抢劫罪之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根据法律之规定,抢劫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法院审理认为,欠款人为消灭债务,采用暴力方法,从债权人处劫取内含借据的皮包,使后者丧失20万元债权请求权,其行为无异于当场劫取钱款,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意见正确,应予采纳。因欠款人有自首和退赃情节,应从轻处罚,判决欠款人有期徒刑6年,罚6千。深圳收债公司王总提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千万不要干上面那种傻事。抢劫是重罪,起步3年以上有期徒刑,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债权人最好委托深圳收债公司上门要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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