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死亡是否还能委托要债公司追收

   |    2018年11月17日  |   个人案例, 企业债务, 委托合同, 成功案例, 收债新闻, 法律咨询  |    0 条评论  |    217

深圳追债公司

欠款人死亡是否还能委托要债公司追收?欠款人交通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现有深圳要债公司王总团队为大家说明:

死亡赔偿金是属于赔偿给死者近亲属的财产,并不是赔偿给死者的财产,所以赔偿赔偿金本质意义上应该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而并不属于死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

那执行是否可以执行债务人近亲属的财产?这必然是不可能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执行强制措施时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得执行与案件无关的财产。

所以债务人去世,不能请求执行其死亡赔偿金。也不能委托要债公司帮你追收了,已经错过了时间,错过了最佳要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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