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    2018年1月1日  |   个人案例, 委托合同, 成功案例, 收债新闻, 法律咨询, 讨债技巧  |    0 条评论  |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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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明明约定好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给付抚养费,深圳追债公司谈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通过法院诉讼明确一方要抚养费太慢,及时法院判决下来,最后还是收不到预期的抚养费,这个应该怎么办?现在有深圳追债公司可以帮助你追收小孩抚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委托深圳追债公司帮助追收或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确定关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对方不付抚养费的,可以委托深圳追债公司:http://www.shenzhenqz.com/archives/3017.html,追收或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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